業主擅自改動間隔 影響樓宇安全
有買入公屋單位的業主,未有依法聘請認可人士勘察,就擅自改動單位間隔。有學者指,這樣會影響樓宇安全。由陳婉婷報導。

請使用RealPlayer收看

網上收  下載收

       住在將軍澳景林h的劉鋼,四年前透過租者置其屋計劃買了他正在居住的公屋單位之後將廚房同客廳之間的牆拆了,改成開放式廚房,再於露台加上鋁窗,變成書房。不過他裝修前並沒有聘請政府認可的註冊測量師做勘察工作。

       「當時我們看見同我們差不多環境的人有把這幅牆拆下來,所以當時裝修師父覺得沒有問題,對(屋宇)結構沒有影響,便把這幅牆拆了下來。」

       根據《建築物條例》,買了公屋單位的業主進行任何改動或加建工程前,必須聘用政府認可的註冊建築師、工程師或測量師,進行勘察,再擬定裝修圖則,交給房屋署的獨立審查組審批。但由2000年六月至今年六月,獨立審查組並沒有收過任何有關單位改動的申請。亦未有業主因擅自改動單位隔間而遭警告或檢控。香港大學房地產及建設系副教授何志榮指出,業主對樓宇結構認識不足,擅自改動單位的間隔,會危害樓宇安全。

       「會有不平均的承力出現,如果超荷就會有裂痕,裂痕之後可能會入水,鋼筋生袨N會有石屎剝落,這些是很重要的,因為不只影響住戶的壎肭楛d及結構,長遠會令樓宇加速老化。」

        「政府有責任,(業主)申請(時)清晰地讓居民,通過什麼渠道、用什麼形式、用什麼方法申請、批准的時間有多長、手續是怎樣的要說清楚。」

        他又認為房署在執法上存在一定困難,業主應該自律。

       

        廣播新聞網記者 陳婉婷 報道


收聽其他新聞節目 1 | 2 | 3 | 4 | 5 | 6 | 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