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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二歲的梁耀邦曾因偷竊、販賣色情光碟等,先後入獄二十多次。他說出獄後,連基本的生活開支都應付不到。
「每一個(釋囚)都不是帶很多錢出來,只有二、三百元,那二、三百元,你維持得多少天呢?」
現時,香港的釋囚分為三類,分別是二十一歲以下的少年犯、服刑三年以下的
成年短期犯,和服刑三年以上的成年長期犯。
當中,只有少年犯和成年長期犯獲釋後,會有專人跟進他們的生活情況,而好像梁耀邦的成年短期釋囚,很多都要申請綜援,當中有些釋囚因審批綜援期間,維持
不到生計而重犯。
一向跟進釋囚支援服務的社區組織協會幹事吳衛東表示,其實成年短期釋囚
同樣需要有關的支援。他表示在獄中少年犯有較多培訓機會,他希望當局可更改有關規定。
「現在二十一歲以下的(囚犯),可讀書就不用工作,二十一歲以上的(囚犯)就一定要工作,一定不能夠讀書,我們覺得可以有些彈性,即是如果可以多學兩個星期,為何不給他一個機會去學習呢?」
他又建議再培訓局及建造業訓練局為在囚人士安排培訓,以助他們獲釋後重
投社會。
廣播新聞網記者 李耀榮 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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