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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恨一水隔天涯 異見作家遭放逐 |
其他新聞專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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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深圳河距離內地只不過是一步之隔,但那一步,對於異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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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劍虹,筆名小喬,是第一批簽署《零八憲章》的內地作家,近年不時在網 她於去年四月受瑞典首都斯德哥爾摩市政府邀請,到當地成為駐市作家,為 今年四月,適逢「六四事件」二十週年的敏感時刻,她被告知不能回國,遂 無理被拒入境 淪為無國籍難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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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劍虹的中國護照原於10月24日到期 她計劃飛往香港進入內地,然而,自 李劍虹遂到中聯辦交涉,要求當局協 回到斯德哥斯摩,李劍虹現時居住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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渴望回家 下筆無悔 她估計,去年簽署要求中國民主、自由、開放的《零八憲章》,以及近年經 李劍虹表示,上海公安於今年七月,曾經找尋她的父母,聲稱不准李劍虹回 李認為公安的做法,是要脅她停止寫有關維權及「六四事件」的文章,想她 雖然「有家歸不得」,但李劍虹強調她沒有後悔:「發表文章是我的公民權 流放異見者 剝奪公民權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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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協助李劍虹重返中國大陸的獨立 他指出這種做法,違背李小姐作為中 今年十月中,被中國政府以「對國家 立法會議員何俊仁對事件感到驚訝及 |
![]() 獨立中文筆會副會長潘嘉偉認為 中國政府不向李劍虹發護照,嚴 重剝奪她的個人身分及最基本人 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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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一個國家,都不會用這種方法,踐踏公民最基本的權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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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劍虹出國之前,上海警方說可以無需審判,公安局就可以判她勞教,並威 李劍虹的父母擔心女兒遭受牢獄之災,因此當她08年接到國外邀請當駐市作 現在她只能用電話與父母聯繫,但她指出上海家中的電話,已被上海公安局 入境處炮製「人球」 李劍虹在十月十五日被中國邊檢送交香港入境處後,入境處要求她兩天內離 潘嘉偉指出,李劍虹持有效的中國護照進入香港,入境處應該將她遣返原居 香港人權監察發言人郭曉忠表示,入境處的做法並不恰當。他認為李劍虹有 香港入境處回應稱,入境處會根據每一件事的背景,按個別情況,決定將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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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林子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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