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董会、咨议会及教务议会是浸大根据《香港浸会大学条例》设立的管治机构。作为政府资助大学,浸大致力维持一个高度透明而且负责任的管治架构,以确保有效的管理和资源运用。

校董会

校董会是最高的行政机构,掌握大学的整体管理。

 

主席

陈镇仁博士, GBS, JP

 

副主席

潘伟贤先生, MH

 

司库

林子杰先生

 

 

咨议会

咨议会是大学最高的咨询机构,为大学的发展提供建议。

 

教务议会

教务议会则是最高的学术机构,负责规管和督导学术事务,并照顾学生的福祉。

 

大学政策

大学制订了多项政策,以确保其运作合符法规,有利于社会大众,并切合其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资助高等教育机构的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