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一, 2023年9月11日
香港浸會大學(浸大)領導的研究團隊制訂了香港社會融合指數(SFSIS)作為了解公眾對於針對邊緣群體的社會融合政策的意見調查工具。這項指數能協助決策者追蹤相關政策的公眾支持度,並評估其成效。首個用利用這項指數進行的調查顯示,為長者而設的政策得到香港市民最大的支持,而針對性小眾的政策獲得的支持則最少。
香港社會融合指數由浸大政治及國際關係學系副教授李肇祐博士領導的團隊制訂,團隊成員尚包括香港教育大學的伍鳳嫦博士及肖漢宇博士。研究項目獲香港特區政府政策創新與統籌辦事處的公共政策研究資助計劃資助。
便於使用的融合政策調查工具
目前香港並沒有對不同社會融合政策的公眾支持度作全面及定期探討,以至無法確定公眾對這些政策的接受程度,以及心理和個人特質如何影響他們對政策的觀感。為此,研究團隊開發了香港社會融合指數,作為一項便於使用的調查工具。
在制訂指數時,研究團隊選定五個主要的邊緣群體,包括長者、少數族裔、殘疾人士、內地新移民,以及性小眾。團隊選擇了總共25項社會融合政策,每個邊緣群體均包含五項相關政策。受訪者根據一個分數由1至7的評分系統,就這25項政策措施作出評價,1分表示最強烈反對,7分表示最強烈支持,4分則代表中立。
研究團隊在2022年底根據這項指數,進行了一項電話調查,共有約1,000名受訪者接受訪問。
性小眾政策獲最少支持
調查發現,與長者及殘疾人士相關的政策錄得最高的支持度,平均分數分別為6.2及6.1。其次是針對少數族裔的政策,平均分數為5.2。而支持內地新移民及性小眾的政策所獲得的支持則相對較弱,平均分數分別為4.9及4.7。
三項最受歡迎的社會融合政策分別為俗稱「二元優惠計劃」的政府長者及合資格殘疾人士公共交通票價優惠計劃(分數6.5 )、安排上門探訪有需要長者(分數6.5),以及要求學校為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學童提供支援(分數6.4)。
「二元優惠計劃」最受歡迎
另一方面,調查發現賦予邊緣群體實際權利,或提升他們在社區上地位的政策受歡迎程度較低,例如允許難民在港工作,以及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分數只有4分或以下,顯示公眾對這些政策的支持度較低,甚至持反對態度。所有25項政策措施的調查結果可參閱附錄。
研究還收集了受訪者的心理和個人特質數據,這些特質可能會影響他們對社會融合政策的支持度。結果顯示社會認知與支持社會融合政策有正面關係,而信奉精英主義及社會優越感則有負面關係。
研究結果亦顯示除了教育水平,以及與邊緣群體的接觸外,年齡、性別、收入及其他個人背景並沒有顯著影響受訪者對社會融合政策的支持。
指數助制定實證為本干預政策
李博士指出:「了解公眾對不同群體和政策的支持度至關重要,因為這有助於決策者為政策制定優先次序,並為決策提供理據支持。有效的社會融合政策需要公眾的理解,並愈來愈需要他們參與共同建構。香港社會融合指數讓決策者更加了解到社會上被邊緣化的群體所面臨的挑戰,協助他們制定以實證為本的干預政策,以解決這些問題。」
李博士補充:「我們的調查結果發現,儘管近期爭取性小眾的法律和社會權利有所進展,但支持性小眾的政策在社會上的支持度仍然最低。這表明必須要推出更多公眾教育活動,提升公眾對邊緣群體權利及社會參與的接受程度。」
附件:香港社會融合指數就各政策措施的調查結果
政策措施 | 分數 | |
殘疾人士 | ||
1 | 在你所在的地區開設庇護工場 | 5.83 |
2 | 資助自閉症患者成立病人互助組織 | 6.28 |
3 | 鼓勵殘疾人士參與社區決策 | 5.97 |
4 | 立法禁止針對殘疾人士的歧視行為 | 6.17 |
5 | 要求學校為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學童提供支援 | 6.36 |
內地新移民 | ||
6 | 提供專為內地來港新移民而設計的職業培訓課程 | 5.04 |
7 | 在你所在的地區開設服務內地來港新移民的社區中心 | 4.66 |
8 | 鼓勵內地來港新移民參與社區決策 | 4.54 |
9 | 立法禁止針對內地來港新移民的歧視行為 | 4.89 |
10 | 學校與內地來港新移民家長合作於校內舉辦多元文化活動 | 5.17 |
少數族裔 | ||
11 | 立法禁止針對少數族裔人士的歧視行為 | 5.46 |
12 | 資助少數族裔上堂學中文 | 5.86 |
13 | 向公眾宣傳鼓勵尊重少數族裔的基本人權和自由 | 5.83 |
14 | 准許尋求庇護人士和難民在港工作 | 3.80 |
15 | 在你所在的社區開設服務少數族裔的社區中心 | 5.22 |
性小眾 | ||
16 | 同姓婚姻合法化 | 4.04 |
17 | 要求所有僱主聲明不會歧視任何性傾向的員工 | 5.17 |
18 | 立法禁止針對性小眾的歧視行為 | 4.98 |
19 | 向公眾宣傳鼓勵尊重同性戀者的基本人權和自由 | 4.79 |
20 | 鼓勵同性戀者參與社區決策 | 4.67 |
長者 | ||
21 | 鼓勵長者參與有關城市發展的討論 | 5.70 |
22 | 資助長者用二元乘車 | 6.54 |
23 | 立法禁止職場上的年齡歧視行為 | 5.94 |
24 | 在你所在的社區開設安老院 | 6.20 |
25 | 安排上門探訪有需要長者 | 6.4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