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允芝女士 谭允芝女士
谭允芝女士

荣誉大学院士 (2017)

谭允芝女士1983年香港大学法律学院毕业,志愿是当大律师。实习期间,她的语文和分析能力备受赏识,在取得执业资格后,获邀加入一家知名的大律师事务所。但她为人喜欢挑战,走人们不常走的路,执业两年后,做了一个极为冒险的决定:放弃难得的大律师事务所席位, 远赴英国跟随三名知识产权法名宿工作,同时在伦敦大学学院(University College London)修读法学硕士课程。

谭女士对知识产权法的兴趣,源于她的深厚音乐造诣。她在圣保罗男女中学念书时,除了弹得一手好钢琴外,更凭着美妙的歌喉,赢得多个校际歌唱奖项和奖学金,继而成为学校合唱团的指挥。这位口碑载道的指挥,在进入港大后,顺理成章地成为大学学生会及所属学系和舍堂合唱团的指挥, 亦为法律学系和太古堂撰写了一直流传至今的系歌和堂歌。谭女士修读法律课程时,就已经撰写关于保障音乐作品和表演的知识产权的论文。

1988年,一宗在英国已经诉讼多时有关专利纠纷的重大案件,其战线伸延至香港,谭女士再毅然决定舍弃获取硕士头衔的机会,在应考结业试前赶返香港接下这宗案件, 也是香港首宗发明品专利权侵权案件。她处理此案件的专业表现,奠定了日后她知识产权法的权威地位。此后,她曾处理无数有关音乐、电影、广告、平面及工业设计和各种科技的知识产权纠纷。2006年,她获委为资深大律师,专业地位得到最高程度的肯定。

2015至2016年间,谭女士当选为香港大律师公会主席。在她领导下,公会就一系列关乎法治的重大事件发表声明,包括数十名内地法律工作者被内地有关部门拘留、特首在基本法宪法框架下的法律地位、出版人李波先生在香港离奇失踪、和人大常委会就数名立法会议员的宣誓风波解释基本法等。

谭女士认为,无论是化解法律或其他争议,成功之道在于了解对方的观点。要纾缓香港和内地的紧张关系,香港极须深入了解内地的历史、政治和权力架构,才能理解内地对香港的顾虑。这并不意味我们要认同内地所有政策,但如果内地知道我们亦能从不同角度看事物, 能易地而处,就更有可能接受我们所提出有利于一国两制发展的意见。

2015年,谭女士获委为高等法院原讼法庭特委法官,并审理多宗民事和商业案件。谭女士在业界备受推崇,并被委任为司法人员推荐委员会委员。此外,谭女士也是香港旅游发展局成员、廉政公署贪污问题咨询委员会委员、西九文化区管理局的董事、香港赛马会音乐及舞蹈信托基金的受托人和林耀基中国音乐基金的董事会副主席。

2011至2016年,谭女士获委任为香港浸会大学校董会和咨议会成员,其间曾担任校董会辖下人事管理委员会副主席和审计委员会委员。2014至2015年,她是浸大校长聘任委员会委员。谭女士服务浸大期间提出的真知卓见,对大学致力发展为世界一流学府有莫大的贡献。她虽已卸任校董会和咨议会的职务,但仍为香港浸会大学附属学校王锦辉中小学的校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