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黃穗女士 陳黃穗女士
陳黃穗女士

榮譽社會科學博士 (2017)

陳黃穗女士畢業於香港中文大學社會工作學系,並取得北京大學法學學士學位。1975年起擔任香港小童群益會總幹事。1985年獲邀出任消費者委員會(消委會)總幹事,從她鍾愛的推動青少年福祉的社工崗位,轉投維護普羅大眾的權益工作,至2007年榮休。

在擔任消委會總幹事22年間,香港不論是社會民生、政治經濟,以至企業經營、議政維權的方式和理念,都發生了急劇和重大的變化。在陳黃穗女士帶領下的消委會團隊,卻能夠成功推動整個社會對消費者權益和責任的認識和重視,並監察營商手法和市場環境,為消費者發聲出力,促使政府逐步完善和通過多項法規,亦將消委會提昇成為極具公信力的機構。當中,尤以《選擇》月刊的產品測試報告,最為人稱頌和信任。《選擇》月刊每月的記者招待會,四十年來從不間斷,深受新聞界和大眾重視。「消費權益在你手,據理力爭要開口」這宣傳口號,是本港消費權益教育深入民心的代表作。消委會又成功推動將消費者教育納入學校課程,讓更多年輕人關心自己和社會的消費文化和消費者的處境。

陳黃穗女士深信地區和國際間的合作,對消費者的褔祉至為重要。在任消委會總幹事期間,她同時獲選為國際消費者聯會(國際消聯)理事和執委,並在1997年至2000年間獲選為主席,帶領該會於全球超過120個成員組織,推動消費者權益運動。八十年代內地消費者維權意識萌芽,陳黃穗女士一直與中國消費者協會及各省、巿協會同行,以行動支持他們的工作,共同為消費者爭取權益;玉成中國消費者協會和台灣消費者文教基金會同於1987年成為國際消聯的會員,更是重要的里程碑。中國消費者協會亦於2000年頒授金章,表彰她的貢獻。在2007年,她更榮獲美國消費者權益委員會頒發Rhoda Karpatkin獎,嘉許她在國際間維護消費者權益的運動中,成就斐然。她亦於同年獲國際消聯授予贊助人的榮銜。

陳黃穗女士一直致力維護市民權益、改善民生福祉,尤其在扶助弱勢社群、推動完善法規、監察市場、聯繫業界、宣傳及教育公眾以至推動良好公共機構管治的成功經驗,都是難得和寶貴的公共資產。她多年來擔任多項公職,包括醫院管理局、房屋委員會、法律改革委員會等;並應邀於2010年至2016年間出任香港存款保障委員會主席,繼續為保障銀行存戶服務。陳黃穗女士現時仍出任公益金副會長、香港小童群益會副主席及港鐵獨立非執行董事,繼續為廣大市民發揮所長。

在大學教育方面,陳黃穗女士曾任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委員。她與香港浸會大學關係密切,並於2013年至2016年間出任香港浸會大學校董會暨諮議會副主席、校董會轄下人事管理委員會主席及公積金監事會成員等,憑藉她多年推動機構良好管治的經驗,協助促進大學的發展。

陳黃穗女士的卓越貢獻備受肯定,包括香港特區政府頒授的銅紫荊星章和香港中文大學的榮譽院士榮銜,並獲委任為太平紳士。 陳黃穗女士以其社會工作的專業背景,堅持社工服務社群的使命及抱持人文關懷的精神,一直為他人的需要作出無私的貢獻,為不同階層的民眾爭取權益,其中尤以她在維護消費者權益方面的工作最為人所稱道,貢獻良多,享譽中外。